根据宜都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修订******人民政府就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进行询价采购。
******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大中小型各类车辆租赁服务(具体数量按实际需求)。
(二)采购项目的其他要求:
1.租赁期限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6年2月17日。
2.车况良好。供应商承担出租车辆的保险费用,每台车辆保险至少应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不得低于100万)、车损险、交通强制险、不计免赔等险种;租赁公司车辆司乘人员责任险(不得低于80万元/人)。
3.人车服务期间,供应商需承担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交通罚款、第三者责任等相关责任。乘坐人员(包括甲方同意的其他搭乘人员)的人身或财产在服务过程中发生损害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驾驶员、车辆本身发生的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所有责任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名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的租赁公司。
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书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加盖公章)。
******人民政府306报名领取询价资料。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询价会,请各投标人将询价单盖章密封后按时送达指定地点进行询价,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市场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报价人代表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内容应含有法人及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
六、评审流程:
1.资格评审。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服务商才能进行报价。
2.根据报价人报价选择两个报价最低的单位为2025年服务商(最低价者为第一服务商,其次为第二服务商)。
3.服务商报价不得高于都车改组〔2021〕1号文件限定的租车价格,否则为无效报价。
4.中标价格以最低报价为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以购买第三责任险价高者优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俊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