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租赁说明
1.租赁条件
因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的行政办公需要,结合现场情况,本工程需增加两辆小汽车。
该工程所需用的2辆小汽车已具备租赁条件,根据中交一航局装备租赁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两辆小汽车进行询价租赁,并采用电子化报价方式。
2.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大桥1座/162.8m跨越沙河,为既有桥拆除重建工程,采用39m+80m+39m梁-拱组合体系方案,桥宽40.0m;桥梁两侧涉及接线道路抬高改造总长350m(含桥长范围),设置平面交叉2处;桥头设置上下桥梯道4座,并对亲水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进行复建改造。
2.2租赁编号:SCFA******064
2.3租赁内容: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 | 数量 (套) | 使用日期 | 交货地点 | 使用单位 | 分部分项工程 |
1 | 小汽车 | 2024 帕萨特 2.0T | 1辆 | 2024.9.13 | 枣阳市 | 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行政办公 |
2 | 小汽车 | 2023 别克GL8 2.0L | 1辆 | 2024.9.13 | 枣阳市 | 枣阳市经开区道路提升建设项目--新华路(人民路--襄阳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 行政办公 |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租赁机械的资质。
3.2所供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报价人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批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本次询价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报价人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9月3******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报价文件。(上传的报价文件必须命名为报价人全称+租赁编号+出租设备)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后365天。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上发布,报价人通过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租赁文件下载、网上同步报价。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设置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联发国际大厦32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常浩
联 系 电 话:******
2024年8月29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乘用车 设备物资说明:别克 七座 数量:12 单位:月·台
设备物资名称:乘用车 设备物资说明:帕萨特 五座 数量:12 单位:月·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