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吊车、挖掘机租赁询价函
招标编号:SCFA******363
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现对中交二公局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所需设备询价方式进行招标租赁,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8月15日10:00时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采购信息系统。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中交二公局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吊车、挖掘机线上询价。
2、招标人为中交二公局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项目租赁设备吊车、挖掘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租赁询价招标。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询价的方式。
二、拟采购物资一览表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方式 | 数量(台班) | 进场日期 | 施工地点 | 验收标准 | 备注 |
吊车 | 25T (五节臂) | 台/天 | 210 | 2024/8/31 | 湖北省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 |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出厂验收合格后,待设备进场,试用进行为期1个月的动态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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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 | 挖掘机 斗容量1m3 | 台/天 | 90 |
注:以上数量和时间为暂定,具体以实际为准。
三、质量标准及要求:
1、本次询价设备要求吊车、挖掘机,且满足项目施工。
2、本次询价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要求。
3、设备要求出厂年限在5年以内,具有出厂合格证,含专业操作手,设备及操作手必须有保险及持证上岗要求。
四、与询价设备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报价为固定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其综合单价包含租赁费、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驾驶员工资、保险、润滑油、机油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
2、暂定交货期: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湖北省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
4、对账签认方式:每月15日对账,双方核对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运转数量,由供需双方签署对账单,乙方于2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5、结算支付方式:每月20日之前对账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支付85%、90天内支付15%。
6、报价文件的组成:报价响应书(格式见附件一)、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
7、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机械使用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符合投标机械经营范围。
(2)投标人提供投标机械的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的文件。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五、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1、此次租赁询价为本批租赁的首次设备租赁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租赁人预期值,租赁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租赁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合作关系。
2、产品的相关技术标准如下(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满足湖北省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使用需求。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六路33号
联系人 :仇剑
电话:029-******-3111
招标项目: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
联 系 人:郝建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枣阳市“七馆合一”建设总承包项目
2024年8月8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汽车起重机 25-30t 设备物资说明:吊车 数量:210 单位:台*天
设备物资名称:履带挖掘机 0.8-1.0m3 >90000kg 反铲 设备物资说明:挖掘机 数量:90 单位: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