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飞机除冰车、新能源客梯车、行李牵引车等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标段1)公开招标公告 | SDDHT****** | ||
2024-09-10 | 2024-09-18 |
一、项目概况 | |
******有限公司飞机除************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有限公司飞机除冰车、新能源客梯车、行李牵引车等采购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有限公司飞机除冰车、新能源客梯车、行李牵引车等采购 2)项目地点: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供货(安装、调试)期: (标段1)合同签订后12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竞报最短供货期; (标段4)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竞报最短供货期。 5)招标范围:完成各标段采购范围内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他伴随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工厂检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装卸、开箱检验、安装、调试、配合联合调试(测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如需)、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验收及移交、质保期服务等一系列服务直至完全交接给最终用户的全部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6)本项目共分5个标段,可兼投兼中,本次招标为[标段4:升降平台车(集装货物装载机)1辆]重新招标采购。 | |
5、预算金额:42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可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标段1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标段4中同一品牌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资质要求:(标段1-标段4)所投产品须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产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具有中国民用机场类似设备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以下列网站查询结果为准:(1)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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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09-18 17:3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一单元307室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纸质递交,投标人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济南市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一单元307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4-09-30 09:30:00 | |
3、递交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一单元307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09-30 09:30:00 | |
2、开标地点:济南市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一单元307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我公司对转发者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济南遥墙国际机场 | |
联系人:王经理 | |
联系电话:0531-******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61-11号山钢新天地7号楼1单元310 | |
联系人:李经理 | |
联系电话:****** | |
九、其他说明 | |
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获取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1.1、第一步:凡有意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信息登记(本项目非电子标,只须注册、登记,无须办锁,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登记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本项目信息登记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第二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信息登记成功后,请在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建议合并成一个PDF格式)******,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查收。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②(标段1-标段4)所投产品在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系统”通告状态为正常产品的截图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⑤投标人(2021年9月1日至今)具有中国民用机场类似设备供货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⑦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截图; ⑧招标文件成本费汇款凭证截图(请公对公汇款并标明所投项************银行账号:******7983。 邮件主题为“机场飞机除冰车、新能源客梯车项目X标段+报名单位”,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逾期提交或资料不全的,均不予发售招标文件。为便于联系,请投标人在邮件中明确投标人全称、所投标段号、联系人姓名、手机、固定电话及邮箱,以便代理机构及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2、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标段,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