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1万吨/年溴化物回收溴素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报批前信息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1万吨/年溴化物回收溴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九路以东、大莱龙铁路以北,潍坊丰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1689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液氯库房、溴化钠仓库、危废库、溴素、液碱罐区等,总建筑面积2414.5平方米。项目购置吸收塔、蒸馏塔、溴水分离器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压缩空气干燥机等附属设备94台/套,建设溴素生产装置1套。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溴素10000吨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报告书链接
链接:******/s/1waT1aGg0B-92zj3vrVcN-w
提取码:z123
二、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s/1aMyAuaywUlg0af5eXozdDA?pwd=y314
提取码:y314
公众可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查阅。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