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老寨窝矿区建筑石材用大理石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报告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枣阳市老寨窝矿区建筑石材用大理石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枣阳市老寨窝矿区建筑石材用大理石岩矿开采及加工项目
地点: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简庄村老寨窝矿区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6日
联系人:张总
电话:******
单位地址:湖北省枣阳市鹿头镇幸福大道中段